为了进一步改进企业注册登记工作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市工商局在注册分局实施工商登记“绿色通道”制度。
一、“绿色通道”含义
工商登记“绿色通道”制度(以下简称“绿色通道”)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自然人,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事项中,登记注册机构将为其办理注册登记的时间缩短为2个工作日以内,实行特事特办、急事急办、专人专办的管理模式。“绿色通道”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原则。
二、“绿色通道”服务对象
凡能出具有效证件和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人,可进入绿色通道窗口,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。
1、 破产、关闭和特困企业的下岗职工(凭《再就业优惠证》);
2、 普通高校大中专应届毕业生(凭《毕业证》);
3、 残疾人员(凭《残疾证》);
4、 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顶目(凭政府批文);
5、 经省、市、区政府批复的改制企业;
6、 被评为市级以上(含市级)“光彩之星”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三、“绿色通道”的服务措施
1、登记注册机构为实施“绿色通道”的企业设立服务窗口,有专人负责解答咨询、受理、初审(不需取号排队);
2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,可在2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,颁发执照;
3、可派专人上门指导协助准备工商登记材料;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