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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工商注册分局工商登记绿色通道制度

时间:2009-03-30 10:19来源:未知
为了进一步改进企业注册登记工作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市工商局在注册分局实施工商登记绿色通道制度。 一、绿色通道含义 工商登记绿色通道制度(以下简称绿色通道)是指
  

为了进一步改进企业注册登记工作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市工商局在注册分局实施工商登记“绿色通道”制度。

一、“绿色通道”含义

工商登记“绿色通道”制度(以下简称“绿色通道”)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自然人,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事项中,登记注册机构将为其办理注册登记的时间缩短为2个工作日以内,实行特事特办、急事急办、专人专办的管理模式。“绿色通道”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原则。

二、“绿色通道”服务对象

凡能出具有效证件和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资人,可进入绿色通道窗口,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。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破产、关闭和特困企业的下岗职工(凭《再就业优惠证》);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普通高校大中专应届毕业生(凭《毕业证》);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残疾人员(凭《残疾证》);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顶目(凭政府批文);

5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经省、市、区政府批复的改制企业;

6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被评为市级以上(含市级)“光彩之星”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
三、“绿色通道”的服务措施

1、登记注册机构为实施“绿色通道”的企业设立服务窗口,有专人负责解答咨询、受理、初审(不需取号排队);

2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,可在2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,颁发执照;

3、可派专人上门指导协助准备工商登记材料;

4、申请以“湖南”、“湖南省”作为地域名称或不含区域名称的企业名称,分局可派专人协助办理名称预先核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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